Certified Instructor System

认证讲师制度

登记认证管理事务局

制度概述

认证讲师制度面向已完成指定课程,并通过实技、案例与教学能力审核的学员。

申请条件

  • 已完成指定线下实技研修
  • 已通过实技考核
  • 已提交案例记录
  • 已完成讲师研修
  • 已通过教学表达与实技指导能力评审
  • 已缴纳认证讲师注册费与证书发行费

认证讲师的权限

  • 在本协会规定范围内参与实技复习
  • 参与实技指导辅助
  • 参与研修辅助
  • 公开注册为认证讲师

认证讲师注册证

Instructor Certificate Sample

认证讲师注册证

本协会向已注册登记的认证讲师所颁发注册证的样式示意图。

记载项目:登记编号、姓名、认证类别、注册日

日本颜面&身体骨格矫正认证协会
认证讲师
登记认证管理事务局

权限限制

认证讲师不得从事

  • 独立颁发修了证书
  • 擅自更改课程体系
  • 未经本协会批准认证下级讲师
  • 未经本协会批准向外部机构授予认证权限

所有修了证书及登记信息,均由登记认证管理事务局审核、注册与管理。

登记编号查询

认证讲师的登记信息,可在登记编号查询页面进行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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